朱德泉
当你出入宾馆、歌舞厅等高档消费场所,随心所欲地消费后,一份“高消费调节费”的帐单递到眼前,你最初的反应是什么? 在济南某保龄球馆,客人周先生的反应是“愕然”。下岗职工王女士却喜上眉梢。她说:“早就该征高消费的税了,我们日晒雨淋挣不了十块八块,他们洗头洗脚、桑拿按摩,一掷千金,合理吗?” 让高消费者态度暧昧、老百姓拍手称快的,是辽宁省鞍山市自今年5月25日对到营业性歌舞厅、酒吧、三星级以上饭店等餐饮娱乐业消费的个人开始征收的“高消费调节费”。 鞍山市收费局的两位副局长形象地称之为“劫富济贫”。因这笔费用将作为扶贫基金救助特困户及月收入不足150元的家庭。 向高消费征收调节费的做法一经公布,顿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 在济南,某保龄球馆的史副经理说:“我们这里保龄球最低时段仅9元一局,也算高消费?”